收藏本页设为首页联系我们
学术交流
法规标准更多
>> 学术交流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交流

浅谈刮擦特征检验在人车交通事故痕迹鉴定中的应用

2015-11-29

 

浅谈刮擦特征检验在人车交通事故痕迹鉴定中的应用
郑  易  余立希  叶国兴
(温州宏顺司法鉴定所,浙江 温州,邮编:325007)
 
摘要:人车刮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有时非常复杂,在现场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很难认定肇事车辆。本文试着通过典型人车刮擦交通事故痕迹鉴定的案例,根据车体和人体刮擦特征检验分析的结果,推断致伤物形态特征,还原事故现场和确定事故原因。
关键词:交通事故;痕迹鉴定;刮擦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事故责任的认定有时非常复杂,往往需要借助车体痕迹检验、人体损伤检验、散落物痕迹检验、人体衣物痕迹检验、微量物证检验等方法及物理学相关知识认定肇事车辆。在经常出现的人车刮擦道路交通事故中,事故现场往往找不到遗留散落物和轮胎印迹。由于人体受伤倒地和环境影响,人体衣物上很难找到与事故有关的明显作用痕迹和微量物附着。此时对人体和车体的刮擦特征检验往往能起到关键作用,用于判定车与人是否接触、接触部位和接触方式,提供有力的证据和线索,认定肇事车辆。
    1 人车刮擦痕迹的概念和特点
人车刮擦痕迹是指由于车体表面与人体某一部位或多部位接触,接触面相对位移,由于摩擦力的作用,在车体表面产生具有方向性的线状、带状、片状的平面痕迹或凹陷、撕裂等立体痕迹,同时在人体上产生对应特征明显的受伤痕迹。
由于力的作用是相对的,痕迹的存在同样是相对的,承痕体与造痕体两者存在对应关系。造痕体在对承痕体作用时,承痕体也反作用于造痕体,造痕体的造痕部位会有承痕体反作用的反映。在人车道路交通事故中,车体材质的硬度与人体皮肤、肌肉组织的区别相对较大,导致人体与车体接触的痕迹特征必然存在对应关系。因此,在鉴定现场进行刮擦特征检验时,要特别注意根据人车刮擦的痕迹特征进行分析,找出人体与车体接触的对应部位。
人车刮擦痕迹在交通事故中属于轻微印迹,检验工作相对困难。由于人体在受伤瞬间的运动状态相对容易分析和确定,通过人体受伤部位寻找车体上致伤的突出部位或刮擦凹痕是人车刮擦特征检验的重点。将人体在交通事故发生瞬间的位置还原,调查车体与人体的相对运动走向,分析接触过程中两者的运动状态以及刮擦的起点与终点,就可对人车刮擦特征作出正确的判断,解读人体受伤痕迹和车体刮擦痕迹的形成。
针对在人车交通事故中出现多处刮擦痕迹,当事方就接触部位有争论的,通过刮擦痕迹特征检验也可做出判断,得出人体某特定受伤部位痕迹为车辆某部位接触所留,车体其它部位未与人体接触。
2  人车刮擦痕迹的检验方法
人车刮擦痕迹出现的形态和方式与肇事车辆、行人及当时周边环境有关,人车刮擦特征痕迹的检验方法一般如下:
(1)首先要熟悉交通事故案情,详细了解事故现场的情况,最好到事故现场模拟事故发生经过,同时对事故现场图进行推敲和分析,对刮擦痕迹的形成有个初步印象,为后续刮擦特征检验工作做好准备。
(2)对于车体上存在的刮擦痕迹,应仔细观察刮擦痕迹的概貌特征,确定刮擦痕迹是加层痕迹、减层痕迹还是立体痕迹。必要时利用放大镜放大痕迹对细节进行检验,判定刮擦痕迹的起点、走向和终点。
(3)对于人体上存在的刮擦痕迹,主要有衣物和身体两方面。衣物方面,由于刮擦事故中人体往往倒地,人在地面滑动时,衣物容易沾有地面物质,出现破裂、起皱褶以及受损等情况,与车辆刮擦特征难以区分,影响因素复杂多变,鉴定起来非常困难。因此人车刮擦事故中衣物方面的痕迹鉴定应与身体受伤痕迹结合起来进行分析,可起到辅助作用。身体方面,由于人车刮擦事故的直接受伤一般较轻微,往往因为人体倒地或二次碰撞、碾压导致伤残,因此要寻找刮擦直接受损部位,区分其它损伤,并与车体刮擦痕迹比对分析,重点要放在车体突出、尖锐、干涉等易致伤部位,考察其刮擦特征是否具有特殊性与唯一性。
(4)为了核实人车刮擦痕迹判断的正确性,需综合现场情况分析人车刮擦痕迹可能形成的过程。验证车体刮擦痕迹与人体受伤痕迹的高度、角度、宽度、深度和方向,是否符合物理学原理,是否对应和吻合。鉴定人员对车体刮擦痕迹与人体受伤痕迹的形成应有清晰的认识,包括接触部位、接触角度、受力大小、运动速度等。
3 人车刮擦痕迹检验的注意事项
人车刮擦痕迹检验不仅要求获得接触事实本身,有时甚至要确定痕迹的接触部位,还要检验两者间的相对运动以及相对的位置关系等事实细节。人车刮擦痕迹一般较轻微,而交通事故车辆多停放于露天车场,风吹日晒雨淋及灰尘对痕迹的损伤很大,应该提前对重要痕迹采取措施加以防护。
机动车的车身与轮胎之间都装有减震弹簧,车体痕迹的高度同车上装载的货物与乘员重量以及是否采取制动措施有关。重量越大,车身压得越低,乘员下车或卸货后,车体痕迹位置相对较高;车辆紧急制动时,会有点头现象,轿车前端的制动点头量约为8cm~10cm;同样,胎压对车体痕迹的形成高度也有影响。此外,行人在行走时均为穿鞋状态,或者处于骑行自行车、搭载其它交通工具等状态,其刮擦受伤痕迹位置与当时状态有关。因此,需考虑事故发生时载重对减震弹簧压缩的影响、碰撞时是否已产生制动和行人当时状态。在高度比对检验中,应选择在相同或相近的条件下进行。
车体刮擦痕迹较为复杂,有以往产生的,有树枝刮擦的,还有多次刮擦痕迹叠加覆盖的。因此在刮擦特征检验之前,要区分一次刮擦痕迹、二次刮擦痕迹,其它痕迹、新鲜痕迹和陈旧痕迹等等。
4 典型案例
(1)案情简介
某年某月某日某时,王某驾驶一辆轻型普通货车在在台州某城郊地段,与行人发生刮擦交通事故,该行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道路为平直的机非混合道路,完好、水泥、干燥路面,夜间无路灯照明。地面留有面积为30cm×90cm的血泊,未见其它明显地面痕迹及散落物。车体上未见明显碰撞痕迹,仅有局部灰尘减层。死者衣物无明显作用痕迹,未找到车体相关微量物质附着,局部见与地面接触附着的灰泥。
(2)检验过程
车体痕迹检验:如图1所示,送检车辆江淮牌轻型普通货车整体外观较新,车身未见明显破损。其货厢右前立柱踏脚板处(材质为钢板,涂布黑色油漆)见布纹样刮擦痕迹,局部灰尘减层(图2);货厢右前立柱前侧面见局部灰尘减层痕迹,离地高度约为78.0~122.0cm(图3);货厢右前立柱钢质踏脚板前端下角处经仔细观察尚残留细微纤维,离地高度约为69.0~70.0cm,周边见灰尘减层痕迹(图4);货厢右外侧面防护装置表面见局部布纹样灰尘减层痕迹,离地高度约为82.089.0cm(图5);货厢后侧面见局部灰尘减层痕迹,离地高度约为69.0~72.0cm。右前轮挡泥板(材质为橡胶)见刮擦痕迹,局部凹陷变形,空气滤清器金属卡扣移位,离地高度约为54.057.5cm(图6)。



行人损伤痕迹:行人损伤部位主要集中在颅脑和右大腿。行人颅脑损伤系倒地与地面碰撞造成,是造成行人死亡的根本原因;其右大腿前侧见一皮肤裂伤(已缝合),呈斜向,长5.5cm,创口外侧端距脚跟70.0cm,内侧端距脚跟68.0cm。(图7、图8)
           
                   图7 行人大腿伤痕位置                        图8 行人大腿前内侧挫伤
(3)分析说明
该货车右前轮挡泥板有新鲜的刮擦痕迹且局部变形,其附件金属压条被撞击凹陷变形,该凹痕与附近空气滤清器外壳金属卡扣在位置、形状上吻合,说明右前轮挡泥板曾发生刮擦后移,与后侧的空气滤清器外壳发生撞击。结合案情材料分析,此处应为货车与行人发生刮擦的接触部位。
货车货厢右前立柱钢质踏脚板前端距地面高度69.070.0cm处见有新鲜刮擦痕迹,局部灰尘减层并残留细微纤维;行人右大腿前内侧距脚跟68.0cm70.0cm处见一皮肤裂伤,创口深达肌层。货车刮擦痕迹和行人伤痕高度吻合,货车货厢右前立柱钢质踏脚板前端呈尖锐突起与行人大腿处割裂伤痕形态吻合,承痕体与造痕体相互吻合,痕迹特征相符。故货车货厢右前立柱处踏脚板挫伤行人右大腿的推断成立。
右前立柱处踏脚板外侧面距地面高度82.089.0cm处局部见布纹样刮擦痕迹,局部灰尘减层,此处应与行人衣物发生刮擦。货车货厢右前立柱前侧面离地面高度78.0122.0cm处表面见新鲜刮擦痕迹,局部灰尘减层,此处应与行人衣物发生刮擦。货车右侧面防护装置表面见多处新鲜刮擦痕迹,局部灰尘减层,应系行人受车辆刮擦倒地过程中衣物与其发生刮擦。
从行人右大腿前侧的伤痕结合右前立柱踏脚板外侧面、货厢右前立柱前侧面、右侧面防护装置的刮擦痕迹分析,本次事故应为货车在行驶途中右前立柱踏脚板下端突起部位刮擦行人右大腿前侧,行人随之刮擦货厢右前立柱前侧面、右侧面防护装置后倒地,由于颅脑损伤严重导致死亡。
综上,经痕迹比对,本案中各痕迹从高度、形态、性状等方面均相互吻合,轻型普通货车右前轮后挡泥板、右前立柱处踏板及右前立柱与行人某某发生刮擦碰撞成立。
5  结束语
人车刮擦痕迹是交通事故鉴定中的微细痕迹,它可以反映人与车刮擦接触时的相对运动状态,但其主要作用在交通事故现场勘查中往往被忽视,特别人体的衣着保管,往往不重视,衣着破损、轮胎印痕、附着物特征,与致伤物的相关接触部位比对相当重要,车体上如有遗留衣物纤维可以做同一种类鉴定。在痕迹检验过程中,应根据车辆上的刮擦痕迹和人体上的伤痕初步分析事故发生过程,确定痕迹检验的重点部位,从而寻找可靠的证据,推断致伤物接触的部位、形态特征,说明交通事故发生状态,最终还原事故现场和确定事故原因。
 
 
参考文献:
[1]  GA/T 1087-2013,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 S].2013. 
[2]  交通事故刮擦痕迹的影响因素. 陈骐,汪淼淼,徐麒麟[ J].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13,4
[3]  交通事故中车辆擦刮痕迹辨识和运动过程探讨. 许海华,牛东升 [ J].公路与汽运,2005,6
[4]  如何根据损伤痕迹检验分析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王淳浩,石向龙,张龙,陈谦. [ J].刑事技术,2013,5
[5]  道路交通事故车辆刮擦痕迹的检验. 贺椿秦. [ J].刑事技术,2007,1
 
中国·温州市汽车工程学会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里垟路8号 备案号:浙ICP备14000507号-1 后台登陆 技术支持:优谷科技

浙公网安备 330302020013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