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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与节能

2015-11-14

汽车与节能

 

节能环保是汽车工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国外如此,我国更会这样,尽管汽车工业已经成为我国的支柱产业,但节能环保问题正成为制约其快速发展的瓶颈。积极发展节能环保型汽车,符合我国能源供给实际和大众消费水平,有利于缓解能源紧张状况,保护环境,对于落实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汽车节能还与全球变暖关系密切。欧洲、日本认为全球变暖是地球最大的环境威胁之一,CO2是最重要的温室气体,而传统汽柴油车大量排放CO2。因此,汽车节能也就是控制了CO2排放,节能也可算作广义环保。

什么样的汽车才算节能呢?目前国际上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一般来说汽车能耗是指模拟道路工况运行条件下的油耗,发达国家定义的先进汽柴油车的节能目标是小于5 L/100km,许多国家规定了一个及格线,不达标就罚款或公布于众。

我国于2004年发布了国家强制性标准GB 19578-2004《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分两阶段规定了乘用车分别在2006年、2008年必须达到的油耗目标。并于去年7月19日发布了GB20997-2007《轻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该标准于2008年2月1日起开始执行。该《标准》规定,自2008年2月1日起,新认证基本型车及其变型车应符合第二阶段限值要求;自2009年1月1日起的在生产车及其变型车应符合第一阶段限值要求;自2011年1月1日起,适用于本《标准》的所有车辆应符合第二阶段限值要求。第二阶段目标实现后,我国轻型商用车的平均燃油消耗量可望减少10%~15%。

2008430日,交通运输部网站公告《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 711-2008 简称《限值》)已经审查通过,并于200891日起实施。公告中还强调该标准为强制性标准。这是国内第一个针对营运客车的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也是全国第一个涉及重型车的燃料消耗量标准。《限值》标准自实施日起至2010年,新生产的运营客车85%达到第一阶段限值要求;至2015年,所有运营客车应符合第二阶段限值要求。

按照国家标准《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阶段)(GB14762—2008)和环境保护部《关于调整国家第三阶段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排放标准实施方案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29)的要求,自201071日起,所有销售、注册登记的重型汽油车(发动机)、两轮摩托车(含两轮轻便摩托车)须符合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

节能环保型汽车早已成为世界汽车消费的主流。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节能型小汽车占绝大多数。随着油价不断上涨,我国节能小汽车增长迅速,但比例仍然偏低,中国汽车节能还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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